政府委訓

2018-09-04 17:48:50

[課程]職前訓練~NA27-照顧服務員訓練班(平日)班


【課程名稱】 NA27-照顧服務員訓練班(平日)班
【主辦單位】 高雄市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
【上課地點】 義守大學推廣教育中心(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21號7F)
【上課教室】 開課日公告
【招收人數】 30人
【報名截止】 即日起至107.10.05週一至週五09:00∼21:00;週六、週日09:00∼17:00
【開課日期】 2018.10.15
【結束日期】 2018.10.08
【上課時數】 129小時
【上課時段】

每週一至五-08:30-17:30

【費用說明】

學員需先繳交全額訓練費用12,500元。參訓學員之實際參訓時數達核心課程64(含)小時以上,回覆示教及臨床實習必須全程出席,方得參加成績考核後;依成績考核結果,補助個人訓練費用(詳細內容請閱簡章)。

【適合對象】

年滿16歲以上之失業者、初次就業待業者及具就業保險、勞工保險、漁民保險、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,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:
1.具本國籍。2.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,且獲准居留之外國人、大陸地區人民。
3.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、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,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、緬甸、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,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。
4.跨國(境)人口販運被害人,並取得工作許可者。※自營作業者、公司或行(商)號負責人(含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)不得以失業者身分參訓。

【證書類別】

結業證書

【課程說明】

一、訓練目標
(一)學科:提昇照顧服務員對學科認知及資源尋求能力。
(二)技能:培養照顧服務員能夠正確執行長期照護個案基本生活需求(如餵食,沐浴上下床活動…等)及溝通應變能力。
(三)品德:引導照顧服務員能遵守照顧服務倫理,以愛心、服務關懷之精神提供照顧服務。
(四)培養照顧服務員,落實「在地人服務在地人」之理念,同時增加長期照護人力,創造就業機會。

【備註說明】

一、報名應繳證件及注意事項:(相關資料最遲於甄試前繳齊)
1.以正楷詳細填寫報名表一張。
2.國民身分證影印本1份
3.勞保明細表(若經錄訓需重新列印為開訓前1個月內之資料)
4.其他特殊身分者須檢附資料請來電洽詢

二、甄試時間:
筆試及口試時間:2018年10月09日上午10:00分(筆試測驗開始十五分鐘後不得進入試場應試,視為缺考;缺考或違反筆試考場規定情節重大者,不得參加口試),
2018年10月09日上午11:00進行口試。

甄試地點: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21號7樓。

三、詳細內容請下載簡章。



附加檔案:postfile_116098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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